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山东政法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鲁政院〔2014〕45号)和《山东政法学院关于加强二级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鲁政院〔2014〕47号)的要求,结合新闻传播系实际情况,制定新闻传播系督导工作实施意见,向老师们进行传达,要求教师认真学习,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通报了本学期督导工作人员及督导时间安排,保证本学期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会上主要强调要不断扩展督导广度和深度,督导广度要逐渐从以课堂教学督导为主扩展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督导,可以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材建设、第二课堂、考试形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督导深度要逐渐从教学信息收集为主扩展到信息收集和分析上,要形成有深度的督导报告;不断丰富督导方式方法,督导方式要逐渐从听课为主发展到参与院系会议、调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督导方法要逐渐从现场信息收集发展到多渠道多角度信息收集上来;不断强化督导信息反馈,要做好教学督导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反馈工作,定期发布督导简报,整合督导信息进入学校决策层,提高学校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完善学校的教学决策系统和整改系统,最大限度发挥教学督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