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闻学专业
辅修第二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
一、新闻学辅修第二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蒋海升
成员:徐永青、刘涛、孟文彬、常洪卫、刘宗义、单天罡、张欣(学生代表)
二、联络人
姓名:单天罡
联系方式:0531-88599894
工作地点:敏行楼309
三、招生简章
(一)新闻学专业简介
新闻学专业自开设以来,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引领专业建设,结合社会对人才质量的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确立了以“广学识、精专业、凝特色(融法学)、强实践、多面向、重创新、丰成果”为核心内容的“丰”型特色人才培养理念和人才培养体系;本专业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合理,知识结构完善,教师敬业奉献,锐意进取;本专业建有图书资料室、新闻传播实践教学中心、数字演播厅等校内教学配套设施和校内实践平台,并积极拓展校外实践基地,办学条件不断优化。毕业生理论基础扎实,精通新闻业务,具有一定法学素养,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可在新闻媒体以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记者、编辑、媒介经营管理、新媒体运营、法治宣传、行政管理、秘书等相关工作。
(二)管理模式
学生录取后,由传媒学院统一管理与新闻学专业辅修第二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有关的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成绩记载、证书及其它有关事项。此外,不改变学生与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的一切关系。
(三)选拔方式
1.招生对象
辅修学士学位:2021级非文学学士类专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辅修第二专业:2021级非新闻学专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招生计划:新闻学辅修第二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单独编一个班,招收学生50人。
3.报名条件
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均及格以上。
4.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5.报名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生主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报名。报名时学生需持学生证、身份证和《山东政法学院修读辅修第二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 1),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并填写《XXX 学院辅修第二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附件 2)。
5 月 15 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所有学生的《山东政法学院修读辅修第二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 1)和《XXX学院辅修第二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附件 2)报给传媒学院单天罡老师。
凡学生填报表格成绩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6.录取交费注册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50人,将根据综合成绩从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择优录取。报名人数少于20人不开班。录取名单于2022年5月18日予以公布。录取学生缴费后由教务处统一注册。
(四)授课周期与时间安排
学制两年半,从本学期暑假开始,主要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时间上课。辅修新闻学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须在原专业毕业前修满学分。
(五)收费标准
辅修新闻学专业学士学位每学分为100元,共58学分,合计5800元。辅修第二专业共46学分,合计4600元。一次缴清。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相同或相似课程考试分数达到规定要求可以免修,并免除相应学费。重修、补考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证书发放
修读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按规定要求完成所修课程并符合学分要求者,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前提下,颁发辅修第二专业证书;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的,完成主修专业学位同时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七)培养方案(见附件3)
联系老师:单天罡
联系电话:88599894
传媒学院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