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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业务工作室主流媒体行第八站走进山东法制报

2024年11月05日 15:59  点击:[]

10月29日,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新闻业务工作室全体成员在崔永刚教授和徐杰副教授的带领下抵达了山东法制报社,这是新闻业务工作室“主流媒体行”系列活动的第八站。

山东法制报社总经理赵爱玫,编委会成员杜海英,社委会委员、地方部主任孙永泉,总编辑助理、新闻采访部主任郭延冉,新媒体中心负责人李思羽等出席活动。

赵爱玫对新闻业务工作室师生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带领师生们参观了山东法制报社的整体工作环境,并详细介绍了《山东法制报》的历史和现状。

郭延冉从人物报道和普法宣传两个方面,分享了“法治微光”栏目以及“法治小剧场”的经典案例。李思羽分享了新媒体中心的筹建思路和未来方向,详细讲解了“全效、全媒、全网、全员”的未来路径以及在生活服务和互动交流方面的经典案例。孙永泉以自己的工作经历为基础,介绍了《山东法制报》的运营创新举措以及建设政法融媒体大平台的规划。

崔永刚和徐杰介绍了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工作室教学模式和新闻业务工作室的基本情况。在学生提问交流环节,新闻业务工作室同学就法治新闻主题报道写作技巧、报道的法律专业性、监督报道等内容与《山东法制报》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从这次的交流中,我学到了新闻工作者应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责任感,要善于发现新闻线索,深入挖掘背后的故事,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我会把这些运用到我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新闻业务工作室的黄颜慧同学表示。

相关链接:《山东法制报》于1982年7月1日创刊,原由山东省司法厅主管主办,四开

四版,历经半月报、旬报、周一报、周二报、周三报、周五报。1998年3月整建制划转到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主办。1999年1月1日改为对开四版,每周一、二、三、四、五出版。2006年3月15日整建制划转到山东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是山东省唯一的法制类综合性大报,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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