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至9月25日,第六届“东方传播法”学术论坛以视频方式举行,传媒学院王伟亮教授受邀参会并做主题发言。
在“媒介技术与传播法律制度构建”分论坛研讨会上,王伟亮教授以《解释论上的再平衡——法定特殊职务作品模式下记者权益保护透视》为题做了发言,指出202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将新闻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由“一般职务作品+约定特殊职务作品”模式调整为“法定特殊职务作品”模式,记者权益平衡保护问题随之产生。基于法解释方法,可以发现法定特殊职务作品具有强制性。在构成要件上,应严格限定新闻单位范围,严格认定“人事或劳动关系”与“工作任务”,排除立法目的之外的作品。同时,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节目因属于《著作权法》对权属有特别规定的录音制品、视听作品或录像制品,也应排除在法定特殊职务作品之外。记者署名权应充分保护,财产权益则应积极争取,尤其应通过比较法解释方法引入“合理预期使用之外”获益分成制度。法定特殊职务作品模式始于2021年6月1日,不能溯及既往,“倒签合同”无效。
本次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主办,由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法制新闻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专业委员会、中国新闻史学会应用新闻传播学专业委员会担任学术指导,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传播法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研究中心、数字文化研究中心、新媒体数据研究院承办,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协办。论坛共收到论文一百余篇,作者来自全国数十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内容涵盖法学、新闻学、传播学等多个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