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与昌邑市司法局举行社会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副院长王伟亮与昌邑市司法局局长王学军等出席此次活动。
座谈会上,传媒学院“传道致新,法治先声”社会实践队向与会的领导老师展示了自己此次到访昌邑市的社会实践成果。同学们通过采访、拍摄、编辑等方式,记录了昌邑市法治建设和成就。
随后,王伟亮代表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与昌邑市司法局正式签署了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并举行了揭牌仪式。该基地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校地双方之间的联系与互动,为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的学生提供更丰富的实践资源和学习平台,同时为昌邑市司法局注入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力量。
王伟亮表示,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一直坚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通过与昌邑市司法局的合作,学生们将有机会深入了解司法实践,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这将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他还希望双方能够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推进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为培养高素质、高水平、高能力的法治传媒人才做出贡献。
王学军局长表示,法治宣传最重要的一环便是基层宣传,宣传要注重方式方法,要做到会用媒体、巧用媒体,对基层群众要讲好普法故事,尤其要讲好身边的法律故事。通过与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的合作,昌邑市司法局也将迎来更多的新鲜力量,为昌邑市基层法治宣传注入新活力。
此次签约暨揭牌仪式的举行,标志着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与昌邑市司法局在社会实践领域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双方将积极推动项目的实施,促进学院与地方实践基地的互联互动,为法治传媒专业人才培养和就业服务搭建更加紧密的合作平台。
作者:刘子涵 李正季